12月4日,质检总局公布木(制)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3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据悉,本次抽检覆盖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家企业生产的200批次木(制)家具(木家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品。
抽查发现3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木工要求、漆膜理化性能(抗冲击、附着力、耐磨性、耐香烟灼烧)、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香烟灼烧、耐液性)、甲醛释放量、力学性能(柜类稳定性、柜类推拉构件强度)项目。其中,6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涉及沧州市聚德家具有限公司、沈阳市鑫凯迪家具厂、济南市天桥区好怡居家具厂、重庆民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重庆豪山办公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市美的一家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
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