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了解到,内蒙古不再审批钢铁、水泥(水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等量或减量置换。内蒙古还推出了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
内蒙古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到2013年底,全区完成淘汰铁合金产能1.08万吨、有色金属产能2.5万吨、电石产能37万吨、平板玻璃产能5.5万吨;到2014年底,淘汰铁合金产能8.92万吨、电石产能43万吨;到2017年底,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59万吨,淘汰焦炭落后产能182万吨。
同时,内蒙古还将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核准、审批和备案;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
据了解,内蒙古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到2017年,全区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