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进口浆粕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2013-11-07 02:12阅读:4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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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商务部发布今年第75号公告,决定自今天起,对进口自美国、加拿大、巴西的浆粕(中国浆粕行业发展研究报告)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粘胶纤维(如粘胶短纤、粘胶长丝)等化学纤维(不含醋酸纤维)。

商务部初步认定,在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产品存在倾销,其中美国公司倾销幅度为18.7%~29.8%,加拿大公司倾销幅度为0.7%~50.9%,巴西公司倾销幅度为6.8%~49.4%,中国国内浆粕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据介绍,浆粕是木材、棉纤维经过蒸煮后做成的比木浆纯度更高的一种纤维素,常用于妇女卫生用品或者其他较为吸水的产品中。所谓保证金,就是在初裁和终裁之间实施的一项制度,“初裁裁定有倾销,就按照初裁税率交保证金,而如果终裁成立,那么这部分钱就拿不回来,且此后按照裁定税率收税。”

“这对国内浆粕生产商肯定有帮助。”分析人士认为,不出意外的话,此次终裁也基本会确定。“这样一来进口就变得很不合算,那么下游的主要用户,像一些妇女婴儿卫生用品厂商,就会转投国内浆粕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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