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公布纸巾纸(含湿巾)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2013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等10个省、直辖市85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纸巾纸(含湿巾)产品。依据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20808-2011《纸巾纸》、GB/T 27728-2011《湿巾》,对纸巾纸、湿巾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亮度、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灰分、横向吸液高度、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柔软度、含液量、包装密封性能、pH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灰分项目。其中,北京爱华中兴纸业有限公司的一片云茶语系列湿巾(180mm×166mm×10片2013-04-07),真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南京金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的湿巾((28×28)cm,1条/包2013-03-20)、南京花瓣雨纸业有限公司的白云湿巾(人体用)(27cm×27cm,1条/包2013-05-29)、苏州贝妮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的otbaby倍护手口多效湿纸巾(人体用)((15×20)cm,80张/包2015.04.18止),细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质检总局表示,已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