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为了做好新法的宣贯,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昨日举办了专题宣贯会。广东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骆文智表示,新《条例》有诸多亮点,其中,食用农产品准入门槛明显提高。新的《条例》有不少亮点,一方面将食品安全与农产品(农产品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质量安全监管进行衔接,首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立法依据,并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条例规范。而且根据骆文智介绍,食用农产品准入门槛将抬高,如《条例》实施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要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同时,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要提供产地证明或购货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等等。
据了解,新《条例》是在2007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基础上作全面修订的,已于今年5月25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也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以来全国第一部修订通过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