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玉米(玉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领域的重大举措,也是深化农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2007年以来,国家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对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保持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来看,我国粮食供求总量保持基本平衡,但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粮食供需格局变化,近年来粮食供求结构性矛盾逐步凸显。”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刘小南说,特别是玉米已呈现阶段性供大于求局面,库存高企、财政负担加重、国内外价差较大、收储和进口压力不断增大、用粮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突出。刘小南说,面对粮食市场供求的新形势,原有玉米临时收储政策面临的矛盾日益显现,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016年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将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一方面,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调节生产和需求,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另一方面,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区,由地方政府统筹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生产者,以保持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为推动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将积极采取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信贷支持、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合理消化库存等综合性措施。“这次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与过去实行临时收储政策是一致的,都是坚持把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刘小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