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民合作社达到6万个以上,农户入社率达到30%以上,培育1万个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意见》明确,申请设立农民合作社,要规范登记管理。按照相关要求,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实行农民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管理制度,简化管理程序、强化服务职能。农民合作社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制定符合自身实际,规范性、操作性强的章程。要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农民合作社还应明确各类资产的权属关系。牢牢把握农民合作社互助性经济组织的定位。
根据《意见》,云南省对农民合作社将加大财政(财政部决算软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现有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标准化生产、初级加工等工作。创新金融保险支持,把农民合作社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级评定范围,并对信用等级达标的农民合作社实行综合授信等。落实用地用电支持,全面落实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