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昨日下午,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蒋宏坤指出,《条例》的出台填补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立法“空白”,为提高农业(农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综合开发管理法治化水平提供法律依据,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需要;是提升农业开发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也是完善涉农法律体系,加快法治江苏建设的需要。要全面深刻地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加强协调配合,统一思想,切实贯彻好《条例》;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