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检验检疫局辖区现有指定进境肉类(肉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口岸1个,配套指定存储冷库1个。指定冷库位于海关监管区外,距离口岸查验现场500米。进境肉类的查验及抽/采样工作由东莞局动检科负责,每次有进境肉类业务时,需由动检科派员从东莞驱车半小时到码头进行查验。按照国家质检总局136号令及《工作手册》要求,检验检疫人员要分别进行口岸查验和冷库查验,从最近几年查验经验来看,冷库的入库、卸货时间大部分在16时左右(海关下午放行,放行后即安排拖货),货柜多的话,需要卸到23时、24时,监管人员现场全程监卸的难度很大。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进境肉类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手册》要求,检验检疫人员要分别进行口岸查验和冷库查验,在冷库查验过程中还需要进行全程监卸。如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驻冷库办公的话,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费时费力,无法全程完成监卸,监管质量难以保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全程监卸难问题,在借鉴其他兄弟检验检疫局的做法后,东莞局提出在指定冷库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来作为现场查验能力不足的补充构想。东莞局制定了《指定冷库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在现有网络和设备的基础上,对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置,统一实施。在指定冷库查验台安装了13个摄像头,可以对查验范围进行全覆盖。并安装了4个旋转摄像头,可以用手机远程控制。远程视频查验模式打破了传统“现场监卸”的查验方式,《工作手册》对于远程视频查验的适用范围、操作规程等在有关规定上尚属空白。东莞局在对涉及远程视频查验工作的启动、准备、查验、结束和其他各个阶段,以及所取得录像资料的保管、使用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探索:
适用范围。远程视频查验方式切割了查验人和被查货物的物理联系,在视频查验的状态下,查验人员对于查验过程的把握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被查验货物对于查验反馈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也会有所削弱,与现场人员交流难免会因网络传输的方式与速度逊色于传统查验,查验活动的双方分别处在不同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被查验人心理上对于法律的敬畏,也可能会在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驱动下较传统的查验方式更多地出现虚假应付。正是充分考虑到远程视频查验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东莞局对于适用远程视频查验的范围作了严格、科学、合理的限制,将远程视频查验定位为传统查验方式的延伸和补充,而并非替代。查验人应基于审慎的原则判断是否适合继续使用远程视频查验,如果查验人认为不适合适用远程视频查验的,应当重新到现场监卸。操作规程。为了使具体操作有章可循,东莞局制定了远程视频查验的操作规程,明确了远程视频查验的操作程序。操作规程在实践中也确实有效约束了查验人员对使用远程视频查验时的随意性,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在系统操作流程规范方面,要求远程查验需得到主管负责人同意;在完成视频查验设备调试后,通知冷库方准备视频查验。承办人在开始视频查验前,必须与冷库现场核对视频传输质量。远程查验结束后,检验检疫人员在原始记录单上现场签字确认,将录像资料进行保存。在系统的日常管理方面,通过加强系统管理的责任化和常态化来确保运行正常、使用规范、维护到位。规定由冷库管理方负责远程视频查验设备的维护;当日使用结束后,及时退出系统设备、切断电源并关闭远程视频监控室。
远程视频查验作为传统查验方式的有益补充,经过前期的全面运行,初步发挥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成本、加强证据保全、强化自身监督、提升办案质量等作用,预期效果基本全部实现。效率价值。公正和效率是执法机关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其中,执法效率是解决执法资源如何高效配置的问题,即执法效率的核心应当被理解为执法资源的节约或执法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没有效率就没有公正”。如何保证办事效率,是执法价值体系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目前,东莞局机关距离指定冷库相对较远,局机关的承办人员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往返于局机关和指定冷库之间查验货物。从查验工作的时间构成来看,完成一次查验所耗费的时间主要包括现场查验货物装卸的时间、路途耗费时间、办理手续时间及等待耗时等。成本价值。维护社会正义需要一定的成本,检验检疫职能的切实履行需要以相应资源的投入为条件。与此同时,检验检疫又不得不控制成本。目前,相对有限的执法资源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执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有效控制资源投入数量,保证执法效益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办公成本,以最小的执法成本,换取最大的执法成效,是各级执法机关不断追求的最佳目标。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现场查验工作需要耗费大量成本,特别是到港口,往往距离办公场所路途遥远,在入境货物情况明确清晰的情况下,查验的精力主要消耗在路途及程序性审查上。如果能在检验检疫机关在现场查验环节实行远程视频查验,则可以在当前人少事多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使检验检疫人员的精力投入到重大疑难复杂事情中,实现科学发展。附加价值。远程视频查验系统对货物装卸实行全程录像,及时固定了证据,有效防止了夹带、货证不符等违法行为的产生,对提升把关质量具有积极意义。远程视频查验系统,可以直接将货物卸货过程进行同步录像,并保存3个月以上。同时,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查验,为检验检疫人员节约、整合了大量工作时间,使他们能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单证审核和案情审查上,对准确办案、执法监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