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市2015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卢林政府工作会上具体要求,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局、社管局、街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了水产品(水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安全执法督察工作。执法督察工作以水产养殖企业投入品使用为重点,加强渔药等使用管理,建立科学用药管理制度。
8月26日,检查组对辖区内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及有关养殖户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有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禁用渔药以及人用药物在生产环节违法使用。同时,发放了海参养殖苗种生产宣传材料,引导养殖者认真落实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养殖、育苗企业建立了“五项制度”,完善了“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使用违规药物的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了高新区水产苗种生产及养殖企业的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依法生产的法制观念,从源头上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大连市2015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卢林政府工作会上具体要求,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局、社管局、街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督察工作。执法督察工作以水产养殖企业投入品使用为重点,加强渔药等使用管理,建立科学用药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