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7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7市流通环节共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品(中国水产品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及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等六大类食品439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425批次,不合格产品14批次。
其中,水产及水产制品共抽检141批次产品,主要为:海水鱼虾、海水鱼虾类、淡水鱼虾、贝类、海水螺、软体动物、水发产品、生食水产品、小龙虾。抽检依据是:GB2733-2005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铅、镉、甲基汞、无机砷、孔雀石绿、结晶紫、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菌落总数、致病菌等12个指标。经检验,不合格5个批次,主要涉及镉含量超标、微生物指标不合格、药物残留指标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