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林业(林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九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实现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95%以上、森林蓄积达6.08亿立方米,2020年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森林蓄积达6.23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每年增长8%以上的目标。
通知提出每年新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200个以上、股份合作(家庭)林场100个以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今年,省级将选择7个县(市、区)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面。今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将提高2元,今后将结合国家调整情况及省级财力可能逐步提高。
通知要求划定并严守林业生态红线,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异地恢复森林植被制度,恢复森林植被不力的,林业部门将暂停受理其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申请。除省级以上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项目,国防、外交项目以及重要的生态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基干林带。
福建省将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每年完成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各200万亩以上,确保森林面积和覆盖率不下降。福建省在明年底前完成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45万亩,省级财政给予每亩1000元补助。
今年至2018年,福建省财政将每年安排7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扶持引导林下经济科学发展。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探索推动森林碳汇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