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对非法建造、更新、改装的海洋涉外渔业(渔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无”船舶,沿海三市正在清查摸底;本月中旬至6月底,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外事、工业和信息化、海事、海警、水产畜牧、工商、海洋等部门将组织联合行动,采取“海上查、港内堵、陆(坞)上审”的方法,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集中查处。
有关部门表示,本次清理取缔的对象为:无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无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无渔业捕捞许可证书,以及套用合法渔船船名、证书或伪造渔船船名、证书,从事海洋涉外渔业捕捞、携带渔具和设备准备从事海洋涉外渔业捕捞,以及为海洋涉外渔业捕捞的“三无”船舶提供支持服务的船舶。海洋涉外渔业“三无”船舶指主机功率44.1千瓦以上(含44.1千瓦)或船长12米以上(含12米),具有到涉外敏感海域从事渔业活动能力的大中型“三无”船舶。
有关负责人强调,此次专项行动在坚持迄今打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做法的同时,全面排查、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依法规范,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海陆联动,依法严厉打击海洋涉外渔业“三无”船舶及非法捕捞行为,对查获的海洋涉外渔业“三无”船舶进行清理取缔,切实维护国家对外形象和涉外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我国渔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