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五类示范区”是《方案》中对兰州市争创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昨日,从兰州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到2016年兰州市农业(农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力争达55%以上。
据悉,“五类示范区”是指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循环经济示范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和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兰州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要求榆中县依托高原夏菜种植基地优势、七里河区依托兰州百合原产地优势、西固区依托石化产业基地优势,分别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按期上报创建工作计划,2016年底至少有2个示范区顺利通过验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要求兰州市选择农业产业基础好的县区,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建设工作,2016年全市至少建成1个国家级、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55%以上。
“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方面,《方案》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将甘肃省作为“循环经济发展试点省”的政策机遇,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标准,编制《兰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计划》,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和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为载体,全市形成11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30户省级示范企业,实施188个重点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兰州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循环经济和“城市矿产”示范两大基地,推动餐厨废弃物处理示范(试点)城市建设,努力将兰州市建成为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