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畜牧局了解到,为缓解部分地区卖奶难的问题,河南省将对省内乳品加工企业按合同收购本土生鲜乳(鲜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喷粉储存实施临时补贴政策。其中,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乳品加工企业每喷成1吨奶粉,河南省财政给予补贴资金1万元,补贴期限暂定为3个月。
据悉,乳品加工企业每生产1吨奶粉,大概需要8.5~9吨生鲜乳原料,此举可保证生鲜乳正常收购,有效保护奶农利益。按规定,此次补贴对象为省内取得乳制品(液体乳)生产许可证的乳品加工企业。申请临时补贴的乳品加工企业需符合的条件有:按合同收购省内生鲜乳因无法及时消化需喷粉储存;委托喷粉的加工企业为省内取得乳制品(乳粉)生产许可证的乳品加工企业;具有生鲜乳收购、运输、喷粉加工等环节真实、完整的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每月申报补贴喷粉量对应的生鲜乳数量不超过该企业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月平均生鲜乳收购量的25%,且总量不超过1800吨。
河南省畜牧局奶办负责人介绍,此次补贴自2月17日起开始,对单个乳品加工企业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符合条件的乳品加工企业即日起可向所在县(市、区)畜牧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