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获悉,一批尼日利亚水产品(水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不符合我国水产品准入条件,日前被该局责令退运。这也是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首次退运未获得准入的进口水产品。
据悉,该批水产品共计9.8吨,货值1.66万美元,有冻海参、冻墨鱼、冻蟹等品种。
按照《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5号令)要求,“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水产品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对拟向中国出口水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估情况,制定并公布中国进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或者与拟向中国出口水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签订检验检疫协定,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和相关证书。”
目前,已有78个出口国家(地区)与国家质检总局确认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及证书,而尼日利亚并未与我国签订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协定并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及证书,也就是说尼日利亚的水产品没有准入中国的资格,因此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检验检疫机构在此提醒各相关进口商,在签订水产品进口合同前需提前了解相关检验检疫政策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