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发布了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农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示范区的通知,河北省有7个示范区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这7个示范区是:石家庄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昌黎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永清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威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至此,河北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达到12家。
河北省将在示范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培养新型农民、建立新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拓展农业功能等方面,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把示范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发展“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
据悉,农业部将按照“奖优罚劣、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要求,加强示范区建设监测评价和考核管理工作,对发展特色鲜明、改革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示范区实施奖励,加大支持力度。对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损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改革建设进展缓慢、难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示范区,将撤销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