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农业(农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组部等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发了 《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批复》,全国共34个县市将参与该项改革试验。
据悉,农业部共安排了14方面的试验任务。其中,在农村土地改革方面有多年探索经验的四川省成都市,将围绕7个方面开展试点,成为分担试验任务最多的地区之一。
而参与过1987年中国第一轮农村改革试验的贵州省湄潭县,将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面进行试验。
试验集中于土地制度改革
中国第一轮农村改革始于1987年,包括贵州省湄潭县在内的全国共计有21个试验区。而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的重大部署后,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此后国家农业部牵头,推行第二轮农村改革试验,并在2012年1月批准了24个县市担任首批试验任务。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称,第二轮改革着眼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和制约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而2014年12月1日批复的34个县市是第二轮农村改革的第二批次试验区。同时,农业部还在2012年试验任务的基础上新增了试验内容,包括5个方面,即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改善乡村治理机制。而细分的试验项目共有19项,有7项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方面的改革。
农业部表示,随着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启动和试验任务的确定,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试验区数量达到58个,覆盖全国28个省(区、市),试验内容涵盖了农村改革各主要领域,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改革试验工作体系。
而在11月29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合肥参加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时表示,农村改革试验区是推进农村改革试点试验的综合平台,应着力在农村土地制度、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取得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