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研究通过了厦门加快远洋渔业(渔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展相关措施,厦门将鼓励海外远洋捕捞和水产养殖产品运回厦门销售,丰富和调剂国内水产品市场。鼓励在厦门建设水产品加工厂及配套冷库,空运金枪鱼每吨给予不超过1000元补助,其他远海捕捞和养殖水产品每吨给予200元补助。
根据相关措施,厦门将鼓励建造渔船和企业落地厦门,到2017年,全市远洋渔船规模达到100艘,远洋渔业产量达到22万吨,产值达56亿元。培育产值亿元以上的远海渔业龙头企业4家,建成4个境内外远海渔业基地。厦门还将做强做精厦门企业的远洋渔业船队,对远洋渔业企业更新改造渔船给予资金补助。
厦门还将鼓励国内外优质远洋渔业企业在厦门设立总部,对在厦门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远洋渔船总吨不少于5000总吨,且总部设在厦门的远洋渔业企业,将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