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川市农业局、市财政局针对今年“猪贱伤农”行情,认真贯彻落实铜川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生产的实施意见》(铜政发〔2012〕41号)精神,继续采取“一审核、二签字、三公示、五见面”措施,对生猪良种繁育场、规模养殖户(场、小区)和专业示范村建设进行补助,同时明确规定,对2013年度已享受了生猪(中国生猪市场调查研究报告)规模养殖补助政策的场户及不符合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生猪养殖场,不得列入今年的补助范围。
这次生猪规模养殖补贴的内容和标准,一是对万头生猪村(场)建设,每村(场)以奖代补20万元,市、区县财政各10万元;二是对年出栏5000头的规模场每场以奖代补10万元,市、区县财政各5万元;三是对年出栏200头的家庭适度规模养殖户(不含万头村养殖户),每户以奖代补6000元,市、区县财政各3000元。种公猪站建成后,经市、区县验收合格,市级财政补助50万元,区县财政补助10万元;四是市级种公猪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市财政补助30万元。五是今年凡验收通过命名的部、省、市级生猪标准化场分别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4万元和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