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下发通知:免征11项涉农产品市场收费项目

2014-02-11 02:37阅读:5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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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免征部分涉及农产品市场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免征11项涉及农产品市场的收费项目。

据了解,这些项目主要包括:各类证照费、公告费;工商管理部门收取的年审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街道办事处收取的卫生保洁费、门前三包费;卫生监督部门收取的食品卫生学评价费、公共场所开业前和年度卫生学评价费、建设项目卫生工程设计审查费;畜牧部门收取的畜禽产品检疫费;计量部门收取的计量检定费。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市场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市场开办者必须将收取费用的项目、标准、成本构成情况以及举报电话等,在市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同时,还要求各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全面清理本地区出台的涉及农产品市场收费项目,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

据悉,目前,在乌鲁木齐市涉农产品(农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二级批发市场有新疆九鼎农产品批发市场、新疆新联农贸市场、新疆凌庆蔬菜交易市场、新北园春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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