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云南省林业厅获悉,云南省将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林业(中国林业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十大行动计划,促进“森林云南”建设,构筑中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及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实施生态红线保护行动。划定生态红线,制定生态红线管理措施。严格保护森林植被,确保到2020年全省林地面积不低于2487万公顷,森林面积不低于214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60%左右,森林蓄积量要保持在18.5亿立方米以上。
二是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行动。结合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对全省25°以上陡坡地,15~25°生态区位重要、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干热河谷特殊生态区域等的坡耕地进行生态治理。2015年以前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320万亩。到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达到1000万亩。
三是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行动。完善森林分类经营和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实现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和管护同标准、全覆盖。
四是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加大防护林建设力度,逐步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防护林体系。到2015年,完成人工造林380万亩,封山育林560万亩,重点治理区域生态状况显著改善。到2020年,人工造林达到724万亩,封山育林达到1094万亩,基本建成较为完备的城乡生态安全屏障防护林体系。
五是实施物种零灭绝行动。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园体制,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扎实推进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与保护,至2015年,建立极小种群及珍稀濒危特有物种保护小区(点)15处;完成16个近地保护植物园建设;完成10~15个物种100个健康的迁地保护种群建设及5~7个极小种群物种回归基地建设,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到85%。至2020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到或超过90%,全省生物物种及遗传基因多样性切实有效保护,确保实现“物种零灭绝”的目标。
六是实施高原湿地保护与恢复行动。加大高原湿地的保护力度,开展退耕还湿、湿地生物群落恢复与重建等工作,逐步扩大湿地面积,恢复湿地生态结构与功能。至2015年,使全省自然湿地面积达到40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2%,国家湿地公园数量达到8个;至2020年,使全省自然湿地面积达到4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5%,国家湿地公园数量达到12个。
七是实施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提升行动。积极探索橡胶生态化种植方式,调整优化森林结构,切实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
八是实施林业产业振兴行动。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下养殖、竹藤、速生珍贵用材林和观赏苗木基地,集中打造一批产业集聚的林业产业园区,提升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水平。
九是实施森林灾害防控行动。加强森林火灾、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防控体系建设,提升林业灾害防控水平。
十是实施生态文化建设行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