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过渡渔具将分别转为准用或禁用渔具

2013-12-28 03:33阅读:10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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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近海渔业资源急剧衰退,使用违规渔具甚至是禁用渔具捕捞作业的情况普遍存在。今年以来“绝户网”等违规渔具破坏资源的问题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年8月,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并在海洋伏季休渔全面结束后开展了为期1个半月的“海洋渔船使用违规渔具专项整治行动”。2次专项行动在社会上形成了严厉打击使用违规渔具捕捞行为的强大声势,有力震慑了使用违规渔具捕捞行为。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渔具管理的长效机制。

同时,农业部抓紧编制海洋捕捞渔具(中国渔具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最小网目尺寸标准和禁用渔具目录,在完成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后向社会发布。近日,农业部发布《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和《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宣布分别从2014年6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公布的《网目尺寸通告》共对7大类、45种主要海洋捕捞渔具的最小网目尺寸标准进行了限制,提出根据现有科研基础和捕捞生产实际,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分为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两大类。准用渔具是国家允许使用的海洋捕捞渔具,过渡渔具将根据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需要,今后分别转为准用或禁用渔具,并予以公告。考虑到一些捕捞种类为特定单一种类,所用渔具网目尺寸普遍较小,为兼顾这部分渔业生产者的利益,《网目尺寸通告》要求对这部分生产作业实行特许管理,相关规定在农业部网站公开,方便渔民查询、监督。《禁用渔具通告》规定的禁用渔具共13种,其中拖网类1种,耙刺类4种,陷阱类4种,杂渔具4种,主要是对渔业资源(特别是幼鱼资源)和海底生态环境破坏较大、使用范围有限、价值不高的渔具。

此次通告下发后,农业部将组织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创造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同时,要求各地提高渔业执法机构的执行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制度顺利实施,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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