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物价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委、商务厅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产销对接降低流通费用进一步推动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14年,各地农副产品(农副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平价商店蔬菜产销对接率达到50%以上,其他农副产品产销对接率达到30%以上;逐步在“农超”“农餐”“农企”“农校”之间全面建立产销对接关系。2017年,各地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蔬菜产销对接率达到70%以上,其他农副产品产销对接率达到50%以上,地产农副产品流通费用在2013年基础上降低20%左右。
《意见》指出,整合和完善各项农副产品补贴政策。2015年12月31日前,免征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意见》规定,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经审核并纳入目录的,生产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用水执行农业水价。实行产销对接的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及其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一般工业用电同价。对设立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的大型超市、社区连锁店,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安徽省还将强化对大型连锁超市、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的收费监管,严禁向产销对接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收取进场费、赞助费等不合理费用。严格执行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对实施产销对接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货物配送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免费办理进城通行证。
此外,安徽省将进一步以市场化为主导,以发展城市周边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配送中心为基础,以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为平台,推动产销对接,降低流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