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报送的《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批准实施。该省将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分类管理、规模经营的要求,对全省国有林场进行整合重组理顺管理体制,全省拟保留国有林场数量200个左右。
江西省自2010年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2011年成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在全国范围内仅有江西、湖南两省在全省范围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据悉,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过批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及其正式职工,包括事业性质和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改革后,国有林场行政隶属关系保持不变,扶持国有林场的政策和资金渠道保持不变。
据悉,此次林场改革主要围绕科学界定国有林场性质、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创新国有林场经营机制、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妥善做好国有林场职工的安置等方面展开,力争把该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做成全国国有林场改革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