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将重点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领军龙头企业,提高龙头企业整体带动水平,提升本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该《意见》提出,要以打造一批领军人才、扶持一批上市龙头企业、发展一批示范基地、培育一批优质品牌、带动一批农户增收为目标,重点打造一批年销售额逾100亿元的领军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上市潜力的龙头企业走向资本市场,扩大市场影响力。
《意见》还明确,对原料采购以当地农产品为主、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其当年新增固定资产规模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的标准,给予一年贴息支持,单项贴息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龙头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和降低超市和集贸市场收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结合实际完善适用品种范围,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等方式,发挥其带动作用,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市场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