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组织有关部门先后对陕西省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进行了省级年度考核验收。结果表明,该省2012年度21个项目区均圆满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据了解,此次验收是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农发办)、省水保局和项目所在市水务(利)局、财政局及有关专家组成的验收组进行的验收。验收组按照《陕西省农发水保项目省级年度考核验收办法》,划分为内业、外业和财务三个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现场核对、集中评议的方法,综合各组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排序,并形成验收书面意见。
陕西省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共涉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等六市21个县(区)、21个项目区。计划治理面积105.81平方公里、总投资6429.05万元。验收结果显示,该省21个项目区累计完成治理面积107.04平方公里,为计划任务的101.16%,其中新修坡改梯、栽植水保林(林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栽植经果林、新增地埂植物带、种草、封禁治理、保土耕作以及新修生产道路等,均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完成项目总投资6493.98万元。
验收组要求,有关市及项目县(区)要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要求,要以本次验收为契机,按照“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提高标准、突出亮点、完善配套、示范带动”的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查找差距,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以示范点建设、足额落实配套、提升管理水平为着力点,扎实抓好2013年度项目的实施,促进全省农发水保项目建设再创新佳绩、再上新台阶。
据悉,经验收组综合评议、打分排序,临潼、临渭、周至、千阳等四县(区)被评为陕西省2012年度国家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与管理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