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湖北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湖北省渔业成品油价格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渔业成品油价格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新要求,有助于提高渔业(中国渔业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管理水平,也有利于进一步保障渔业生产者利益。
据介绍,该实施细则所称的渔业油价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渔业生产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该《细则》也明确规定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对象为渔业生产者,包括湖北省内依法从事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渔业执法船、水产品运销船等辅助渔船不得作为补助对象。
另外,该《细则》提出具体要求:补助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有证无船、一船多证、非法船舶、伪造证件等形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挤占、挪用、截留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