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瓜农因问题西瓜种苗损失数千万

2010-11-26 01:35阅读:78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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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农民符敦新是一名种了10多年西瓜的行家,但今年却碰到了种植难题,藏在瓜藤里的喜人小西瓜,却怎么也长不大。

2010年9月份,他在东方市新龙镇种下了55亩西瓜,刚开始长势很好,可在授粉后第九天,他却发现小瓜仔再也长不大了,而且颜色渐渐变黑……经专家鉴定,问题出在西瓜种子上。

在海南省乐东县、昌江县、陵水县种植西瓜的部分瓜农也遭遇了与符敦新同样的情况,涉及面积近五千亩,这意味着他们种下了希望却面临绝收,愤怒的瓜农们欲哭无泪。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在获知此事后异常震怒,立即批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还瓜农们一个公道。

据符敦新介绍,2010年9月8日,他从文昌的一家嫁接苗场曾某某的手中,用现金的形式,购买了2万株无籽西瓜种苗,每株单价为1.35元。购买好种苗后,符敦新将其运到东方市新龙镇道达村。他在这里种植了55亩地,专门种西瓜。

符敦新说,“我们知道只要种子是好种子,西瓜丰产肯定没问题。我通过精心培育,种苗长势一直很好,我还不时与朋友开玩笑,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转眼间就到了授粉期,他依照多年的种瓜经验,精心进行授粉。

符敦新说,“授粉后的第一天至第八天,小瓜仔都长得很好,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但是到了第九天,情况出现了反常。”第九天以后,小西瓜仔就出现了异常,和正常的西瓜不一样了,颜色渐渐变黑,以后不管怎么管理都不见长大。自家的西瓜种植出现异常,符敦新便四处打听,发现其他种植同品种无籽西瓜的农户也有同样的遭遇。符敦新称,他当时第一反应就是买到了假种苗。

同在东方市种西瓜的韩泽春也遭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他在东方市四更镇大陆坡种植的105亩西瓜,按照正常的长势,再过不久就可以收获上市了,但是令他感到莫名其妙的是,直到11月初地里的西瓜还没有拳头大,结果个小,斑纹变黑,奇形怪状……而紧邻的瓜地里的西瓜,虽比他晚栽种一个星期,但个个浑圆黑亮,每个西瓜基本都有7公斤重,可他瓜地的西瓜还不到半斤重。

“无籽西瓜”竟有籽 问题出在种子质量

看着怎么长也长不大的西瓜仔,这些瓜农心急如焚,马上向东方市农业局和西瓜协会进行了反映,并请东方市公证处公证人员进行了公证以保留证据。东方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处显示,这些西瓜种苗结出的西瓜“个体不均匀,畸形,表皮黑绿相间,破开后西瓜呈洪、黄、白色,有籽”。

其实,与符敦新、韩泽春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80户左右的种植户。他们经过多次采取补救以及其他管理措施,也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可以说今年的西瓜歉收甚至绝收已成定局。这些遭遇“瓜仔长不大”的瓜农,涉及到文昌、东方、乐东以及昌江等多个市县,种植面积达4700亩左右。

东方市农业局接到农户的情况反映后,高度重视,派出专门人员下到田间地头查看,并将该情况立即向省农业厅进行上报。经东方市农业局了解:这些存在相同问题的西瓜种植户,使用的品种瓜苗均为“台湾新一号”无籽西瓜种苗。提供“台湾新一号”种苗的几个海南老板称,他们使用育苗的“台湾新一号”无籽西瓜种籽由福建厦门金博大种苗有限公司销售。

海南省农业厅接报后高度重视,11月2日和3日组织由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的9名专家,到东方现场调查。经专家调查分析认定,这些瓜农种植的西瓜种子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专家组对在东方市种植的“台湾新一号”无籽西瓜进行认真对比:认定瓜农使用的“台湾新一号”无籽西瓜种子,如果和“新一号”无籽西瓜种子为同一品种,则判定“台湾新一号”为假种子;如果“新一号”与“台湾新一号”不是同一个品种,则判定“台湾新一号”品种适应性差,不适合在海南推广种植。

瓜农损失数千万元

符敦新称,每种植一亩西瓜,约需要6000元的成本,按照以往的收成,一亩西瓜产出一万斤西瓜,每斤西瓜一元钱计算,每亩西瓜的经济收入在1万元左右,但种子问题让这一切都化为乌有。全部瓜农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000多万元。

在专家认定问题出在西瓜种子上之后,种植受损的瓜农分头找到嫁接育苗场老板,要求进行对他们的损失进行赔偿。但部分育苗场老板却不愿为此承担责任,他们认为,该西瓜种子是福建一家种子公司提供,赔偿也应该由种子公司进行赔偿。

省委书记震怒

11月18日,部分瓜农以西瓜协会的名义,将该情况反映给了海南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

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在得知这些瓜农的遭遇后立即做出相应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进行调查,还瓜农们一个公道。

随后,海南省农业厅厅长肖杰指令该厅执法稽查处、种子办等有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案件督导组,会同工商等部门人员兵分三路赶赴东方、文昌等市县进行调查。

11月24日下午,省农业厅执法稽查处有关人士说,目前调查尚未结束:“瓜农称他们买到的是假种苗,目前还不能断定真假的问题,因为专家的调查结果没有出来。”该人士称,根据专家意见,目前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台湾新一号”不适合在海南种植。

该人士表示,“现在事情涉及到3方面的责任,一是提供种苗的种子公司,这家种子公司是福建厦门的一家公司;二是嫁接育苗场方,他们是销售方;另外就是农民自身的责任。”之前这些瓜农种植的是“新一号”,但未出现类似的情况。至于“台湾新一号”与“新一号”是不是同一个品种,目前相关专家正在做相关的调查。

3400亩种植户已签赔偿协议

11月24日下午,正在东方等市县处理该事情的海南省农业厅执法稽查处的林处长表示,目前对瓜农的赔偿问题正在协商解决,大部分农户已经与种子公司、育苗场方面达成了赔偿协议。福建厦门金博大种苗公司支付的100多万元补偿款已经到位,下一步会逐步发放给受损瓜农。

林处长介绍称,受损瓜地面积一共有4700亩左右,到目前为止,已经有3400亩的种植户与提供种苗的种子公司、育苗场签订了协议,同意协商赔偿。

林处长表示,现在的赔偿标准是,由提供该西瓜品种的种子公司向农户进行1000元/亩的赔偿,育苗场也按照1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赔偿,“一共有9个育苗场,各个育苗场对应各自的农户,但不是现金赔偿,而是来年用种苗的方式,进行冲抵。”

海南省农业厅相关人士也表示,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瓜农也有一定的责任。经过他们调查,这些农户在购买种苗时,大多是现金交易,购好种苗就走,没有相关凭证,这给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该人士提醒农户,在进行农资交易时,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交易凭证,一旦出现农资质量问题,维权起来有据可查。

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提供种苗的福建厦门金博大种苗公司表示愿意按照1000元/亩的标准赔偿受损农户。育苗场老板也同意对瓜农进行相应的赔偿,但不是现金方式,而是来年以种苗赔偿。

但这些种植户认为损失过大,该赔偿过低,不愿接受,而且一些瓜农经历了这次波折后,再也没有本钱种瓜,那么就无法得到种苗场的赔偿,因此坚持要求现金赔偿。于是,协商赔偿一事被僵持下来。

据符敦新说,到目前为止,瓜农尚未拿到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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