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带头哄抬绿豆价格企业被处100万罚款

2010-07-02 01:13阅读:72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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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头串通涨价企业被处最高罚款100万

  7月1日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介绍,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因2009年10月召集国内16个省区市上百家绿豆经销企业开会,串通涨价、哄抬绿豆价格,被价格主管处以3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处罚。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司长许昆林介绍,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被主管部门按照法定最高处罚额度处以最高100万元罚款,协办会议的3家企业被罚款30万~50万元不等,参加会议并相互串通的其他109家绿豆经销企业也被提醒告诫。

  昆林说,2009年10月17日,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召集16个省区市109家绿豆经销企业在吉林洮南市召开“第一届全国绿豆市场产销行情研讨会”。会后,该公司将会议纪要及其撰写的《2009年产区绿豆种植情况调研报告》印发与会企业,宣称“2009年绿豆主产区产量同比下降64.05%”,与《中国粮食年鉴》中国内绿豆产量下降14.9%的统计数据相差悬殊。

  许昆林说,吉林省洮南市及其周边地区是我国绿豆的主要生产地和集散地,与会的绿豆经销企业遍布国内绿豆主产、主销区,其中许多是当地绿豆经销大户。

  他说,这些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绿豆大幅减产等涨价信息,统一价格上涨共识,对全国绿豆价格的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

  对于100万元罚款,许昆林说,被查处企业认为罚得太多,我们认为罚得太少。目前,发改委正加紧构建价格异常波动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力度,预防农产品价格被恶意哄抬等问题的发生。

  囤积居奇炒大蒜被罚10万

  此外,山东省物价局查处了某大蒜经销商囤积居奇囤积大蒜,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定最高处罚额度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

  河南省中牟县发展改革委查处了当地冷藏保鲜协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大蒜冷藏收费标准行为,处以8万元罚款。

  涨幅较大农产品价格快速回落

  近期,绿豆、大蒜等前期涨幅较大品种价格快速回落,蔬菜等农产品价格普遍下降。

  按照5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有关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经初见成效,农产品价格总体平稳,农产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目前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绿豆、大蒜价格分别为每公斤13.5元和9.2元,比前期最高点下跌30.8%和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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