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气候协议达成一致希望还是有的。”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副主任王春峰对本报记者表示。
身为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国代表之一,他的这个判断,来自于哥本哈根会议上林业议题取得的进展。
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在多大程度上使用森林碳汇来抵消发达国家的减排任务,如何将发展中国家林业问题纳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进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搏弈在双轨制谈判下形成了一致的决定。
在碳汇核算方法和激励机制未定时,CDM机制仍被看做是有效措施。王春峰判断,EB(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有倾斜,对林业CDM在审批上可能有优先考虑。
林业CDM项目成新宠?
对于坊间盛传的农林项目将成国际买家新宠一事,王春峰并不认同。
王春峰说,2005年议定书生效之后,国家林业局对中国境内哪些地方适合林业CDM项目做了评估,就想搭了个平台,但是来的项目并不多。“林业CDM项目,中国走得比较早,但林业碳汇发展得比较慢。”
目前,全世界林业CDM项目只有7个,中国有两个。中国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项目,作为全球第一个再造林碳汇项目,注册成功并已实施。去年四川成功注册的项目,则是全球第一个基于气候、社区、生物多样性标准的森林碳汇项目。
据了解,CDM造林碳汇项目不是敞开口发展的,有个总量限制。
发达国家通过林业CDM项目产生的碳汇,每年可用的量不能超过今年排放的1%。同时,也不是所有土地都能开展这样的项目,有很多苛刻的要求。
主要原因还是碳汇过几年会失效,失效后需要替代。“碳汇只能延缓时间,特点就是非永久性。”王春峰说。
他分析,“新宠”一说可能是因为工业减排的CDM项目可做的越来越少,而且难度大、成本高。不过他个人认为,EB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有倾斜,对林业CDM在审批上可能有优先考虑。
王春峰听闻,目前许多非洲国家质疑CDM项目分布的区域性不均衡,认为中国、印度、巴西三国把CDM项目都占了。“非洲国家希望人为的强制搞平均。”
争议碳汇核算方法
《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谈判中涉及的林业议题,名称是“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实际是关于发达国家在2012年后的第二承诺期中,如何对“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活动导致的碳排放(碳源)和碳吸收(碳汇)进行核算。
发达国家认为,目前《议定书》下规定的一套核算方法存在许多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它们利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活动的潜力,来帮助完成减排承诺。
“再说直白一点,就是现行规则不利于发达国家把碳汇算得多多的,把碳排放算得少少的,其实质还是要设法减轻其工业、能源部门减排的压力。”王春峰告诉记者。
此外,还有许多方面也是科学上还难以解决的问题。“规则非常复杂”,王春峰解释,比如澳大利亚的火灾多,他们说是因为二氧化碳排放增加,使得气候变暖、温度上升导致自然火灾的发生。“但二氧化碳浓度增高,对树木的生长也有促进作用,这叫二氧化碳施肥效应。”
激励方案缺乏
林业议题的另一项进展,则是关于在公约长期合作行动谈判进程中,或者说是“巴厘路线图”下,对发展中国家减少毁林等排放的激励机制,主要是政策问题。
IPCC曾在评估报告中指出,全球毁林排放量占整个温室气体排放量的17%-20%,减少毁林排放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然而,这项议题在第一承诺期没有纳进去,是在2005年由哥斯达黎加提出。
国家林业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副主任苏明表示,鉴于森林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重要性,就“减少毁林及森林退化造成的排放”问题开展谈判,将对未来森林管理和用于森林的资金产生长远影响。理由是,发展中国家在减少毁林过程中损失了“机会成本”。
“不过发达国家只是同意了出钱。”王春峰表示,目前争议的是发达国家的资金提供方式。“我们希望按照公约的规定,增加公共资金的支持。他们希望用碳市场,用私人企业来购买碳指标。”
至于国内个别盲目热炒该项补偿通过碳交易市场完成的行为,王春峰认为,是很多人没有搞清楚交易的机制。“核算的机制一样,但是规则不一样,CDM是基于《议定书》下的谈判。”
他特别提醒,CDM机制的本质还是减低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使其比单纯国内行动更容易地完成减排任务。
而且,有些减少毁林排放的行为是不能通过市场交易的。王春峰举例,比如说保护,保护可能只是把碳储量稳定在一个水平,没有产生新的变化。“没有绝对量的变化,不可能交易。但是不保护,有可能退化。”
值得注意的是,“巴厘路线图”下面分了很多问题,最主要是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林业减缓是减缓大的议题下的分议题,很多要跟总体的谈判进程要联系。
“目前,在交叉问题上林业议题也没有达成共识。”王春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