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陕西省林业厅了解到,陕西省在近两年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紧紧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摸索出"家庭承包,联户经营,股份合作,拍卖承包"四种林改模式。
从2007年7月开始,陕西省选择了十个工作基础好、技术力量强的林业大县开展试点,拉开了新时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第一种模式对凡能承包到户的,采取按人均确权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第二种对难以完全按人均确权到户的,将经营主体下移,实行联户经营;第三种对城市、旅游、矿产开发规划区和重要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实行集体股份合作经营,农民按人均等持股,按股分红;第四种对于农户不愿均等承包到户的"四荒"地,采取拍卖等其他方式承包,确权到大户,群众从转让收益中分利,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优先承包。
据了解,这四种方式中,家庭承包经营占集体林已确权面积的83.4%,这种方式是陕西省采取的主要模式。
据统计,陕西省林改中10个试点县农民累计投入近6000万元用于造林。农民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拿到林权证,吃下了"定心丸",成为山林的主人,其造林、育林、护林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