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旧库存销售大限为2021年7月

2020-01-15 08:00阅读:18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空调新能效标准中第7条关于标准的实施规定如下: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在本标准自实施之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销售可延迟到2021年7月1日前。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空调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这意味着空调企业至少还可以生产旧标准能效产品长达半年的时间,届时库存品仍有一年的销售消化时间,这与此前媒体解读的旧能效库存产品都将在2020年7月失去销售资格,有着很悬殊的时间差异。而2020年7月1日的正式实施日,也是旧标准产品的生产截止日。

据了解,空调新能效标准的具体能效限值要求于2019年5月份的标准审查会上获得通过,所有空调企业的技术准备周期都比较长,当下都是在产品全系列上市前的最后准备阶段。空调新能效标准实施出台的目的,客观来说并不是把一部分空调企业打死,而是让企业都能跟进新能效技术的布局,从而推动空调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的升级。

在3级能效中,变频占比达到48.8%,定频占比高达92.3%,这不仅反映出了企业的产品能效结构,也从侧面反映出消费者在价格和能效的权衡下,选择购买低能效产品的居多。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