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地方3月底前清理阻碍汽车消费的法规

2009-02-26 10:38阅读:80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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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已经于2月11日引发了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文,但具体规划实施细则仍待执行部门完善,并即将正式对外公布。

    规划提出到2011年汽车消费环境需明显改善。对此国家将出台政策,取消地方政府阻碍汽车购买和使用的一些不合理规定。具体实施将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取消限购汽车不合理规定》,并要求在今年3月实施。

    《取消限购汽车不合理规定》内容包括:各地方阻碍汽车消费,违背汽车产业振兴规划的政策法规必须于3月31日前清理;不能及时清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必须于3月31日前上报国务院,并从4月1日至12月31日暂停实施;不能暂停的相关政策法规同样须上报国务院。

    另外,规划明确指出在未来三年内(2009年-2011年)政府将推动鼓励兼并重组。到2011年,国内要形成年销量200万辆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2—3家,超过100万辆的达到4—5家。占全国汽车销量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将由目前的14家减到10家以内。其中,国家将重点支持一汽、东风、上汽、长安四家大型汽车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兼并重组,并支持北汽、广汽、奇瑞、重汽在区域内实施兼并重组。

    这项目标可能同样要求各地方政府做出相关的政策修改,以完成兼并重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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