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再次上调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9日宣布,将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这是继今年12月1日提高3770项商品出口退税率后,我国再度提高出口退税率,也是今年内第四次上调出口退税率。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通知,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主要涉及553种产品,其中航空惯性导航仪、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由13%、14%提高到17%;摩托车、缝纫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出口产品退税率调整是我国主动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企业困难,增强克服金融危机的信心。
“今年以来我国已多次利用税收手段进行贸易政策调整,这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必要之举。”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白景明指出,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涉及两类产品,一类是航空产业的高技术含量产品,另一类是出口有优势同时附加值高的产品,如摩托车等。我国是世界第一大摩托车出口国,在国内外市场需求萎缩的压力下,当前摩托车行业发展面临很大压力,调高出口退税率有助于减轻企业出口负担,保持外贸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