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研制设备符合政策规定将获退税

2008-12-30 09:47阅读:120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字号
 华东数控29日表示,公司收到财政部关税司《重大装备制造企业退税确认书》,公司符合退税条件的税收金额约为3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及其关键部件进口税收政策和通知》的规定,经确认,公司研制生产的立式、卧式加工中心和龙门加工中心(含龙门镗铣床)符合政策规定,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为生产相关设备关键零部件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将先征后退。

  公司表示,退税款在未按证监会有关定向增发新股规定转为国家资本金前,在“专项应付款——财政部”科目中挂账,不影响退税年度利润。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