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范围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020-01-10 02:27阅读:8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国范围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形成自律国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

《实施方案》明确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整体推进、因地制宜。按照全国“一盘棋”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统一试行品类,统一监督管理,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通查通识。各地根据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推进办法。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逐步完善。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农产品产业发展前景展望报告》显示,在试行主体上,选择农产品市场供给率高、商品化程度高的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试行品类上,选择消费量大、风险隐患高的主要农产品先行开展试行。边试行、边改进,取得经验后逐步放大。

三是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合格证开具和出具工作,同时与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协调配合,逐步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实施方案》明确,试行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试行品类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合格证的基本样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开具单元等。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抓紧建立健全本辖区种植养殖生产者名录数据库,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名称、地址、类型、生产品种等信息,确保试行范围规定的主体全面覆盖。农业农村部编写培训教材,制作教学视频,开通合格证制度网络课程。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合格证制度大培训,实现试行主体全覆盖,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开具并出具合格证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开展合格证制度宣传。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合格证制度试行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强化人员保障,要积极争取将所需经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财政预算。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考评机制,将合格证制度试行纳入当地绩效考核内容,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试行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