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鞋帽类投诉“高烧不退”

2009-03-14 02:40阅读:74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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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正式公开出版发行了《2009年浙江省消费维权蓝皮书》,新出版的蓝皮书分为“总报告”、“分报告”、“特色?专题”、“事件?案例”、“报道?评论”五个版块,刊出了“2008年浙江消费维权总报告”、“2008年浙江消费调查报告”、“2008年浙江消费体验报告”、“2008年浙江消费投诉报告”、“2008年浙江商品质量监测报告”等若干报告,并公布了2008年浙江消费维权十大事件和十大案例。其中,2008年浙江消费投诉报告显示:2008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消保委共受理消费投诉案件91113件,解决89953件,案件解决率为98.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合计6648.8万元。消费投诉总量比2007年的115228件减少24115件,下降20.92%,呈明显下降趋势,并且商品类消费投诉和服务类消费投诉下降幅度比较均衡。

  据省工商局、省消保委统计,2008年浙江省消费投诉案件总数中,商品类消费投诉案件64560件,占投诉总量70.08%;服务类消费投诉案件26553件,占投诉总量29.92%。按性质分析,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案件为46875件,占投诉总额的51.45%;因售后服务引起的投诉案件为13167件,占投诉总量的14.45%;因价格引起的投诉案件为2677件,占投诉总量的2.93%。统计显示,重点行业消费投诉热点包括:

  ——服装、鞋帽类一直是投诉热点

  2008年,全省共受理服装、鞋帽类的投诉9837件,连续五年居第一,但比2007年同比下降了14.8%,其中鞋类投诉共有3492件,占该类投诉的35.5%,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鞋子脱胶、断底、断面等问题。其次为服装类投诉,共受理3418件,占该类投诉的34.74%;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为服装缩水、破损、羊毛衫起球、褪色等。该类问题一直是投诉热点,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量不断增强;消费者对自己权益保护的意识越来越重视,善于通过12315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场的促销方式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但因商家在购买时的违规条款,如打折商品或赠品不享有三包等,侵害了部分消费者的权益;厂家、企业片面追求数量、利润,导致商品质量没有保障;商家没有积极履行退换等义务。有鉴于此,各级工商机关将进一步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依法实施商品质量监测,积极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商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食品投诉急剧上升,尤为“问题奶粉”

  食品投诉从2008年上半年起就呈上升趋势,自下半年出现“三聚氰胺”问题奶制品事件曝发后,该类投诉量急剧上升,排行位置从2007年的第四位上升到2008年的第三位。2008年以来,全省共受理食品饮料类的投诉8889件,比上年增长13.6%。投诉的食品主要有奶制品、饮料、酒、肉类等。从9月12日问题奶粉事件批露后,为方便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及时了解问题奶制品在市场的流通情况,各地12315申诉举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不间断接听消费者电话,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相关信息、登记公告等告知消费者,对问题奶制品实行依法、统一、规范、有序的处理,平息了该事件在全省引起的风波。

  ——手机等通讯器材投诉仍然居高

  2008年,全省共受理家用电子类商品的投诉25263件,占商品消费投诉总数的39.13%。其中投诉质量问题14071件,投诉售后服务4823件。全年手机投诉达7138件,涉及质量问题5240件,占手机投诉的73.4%,投诉的主要问题有:显示屏黑屏、自动关机、主板故障、按键失灵、电板待机时间达不到标准、手机“三包”规定难以落实、售后服务不到位。涉及的品牌有摩托罗拉、三星、夏新、东信、诺基亚、松下、西门子等。造成手机投诉居高不下的原因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手机消费较普及,购买力剧增;手机生产企业众多,品牌繁多,同时手机品种类型更新快,使得目前的手机市场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经营行为不规范,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三包”规定的义务,能推就推,能躲就躲,随意拖延修理时间;手机质量检测难或检测费较高,消费者不愿送检。

  ——汽车投诉高烧不退,质量仍是焦点

  2008年,全省受理汽车类投诉达到1113个,比上年增长24%,汽车质量仍然是投诉的焦点。汽车质量问题投诉中,发动机、变速器、刹车系统等核心部件存在的问题投诉占投诉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主要有发动机渗油、变速器异响,刹车失灵等;另外汽车音箱和故障灯出现问题的投诉也比较多。汽车质量问题投诉有三个特点:用户对新车产品质量的投诉呈持续上升趋势;高档车产品质量投诉增多,投诉涉及金额大,个别高达几百万元;汽车质量问题投诉处理难度大,处理时间长。

  ——建材类尤其是装饰材料投诉难降温

  尽管2008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呈下滑态势,但建材类投诉特别是装饰材料投诉并未降温。全年共受理建材类投诉2771件,与上年基本持平,所占比重反而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装饰材料投诉792件,比上年所有下降。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板材气味较重,甲醛严重超标;地板含水量大,安装后变形;瓷砖、大理石等商品材料色差较大。

  ——电信服务类,话费计算错误等问题较为集中

  2008年,全省共受理电信服务方面的投诉4947件,占服务消费投诉总量的13.96%。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是话费计算错误、乱扣SP业务费、电话卡余额作废、随意增加服务项目、服务态度差等。另外,经营者在卡上设置的“有效期”终止的应是其对消费者提供的服务,而不能将消费者所付费用一并予以强制没收,这种以单方的意思表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做法于法无据。对此,工商部门将对电信服务格式条款予以重点关注,促其修改,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美容美发、洗染服务行业在服务类投诉中占较大“块头”

  2008年,全省洗染行业的投诉占较大比重,计3219件,占服务类投诉总数的12.12%,美容美发投诉紧跟其后,共1436件,占5.41%。从投诉情况看,洗染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水洗假冒干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多件衣服混洗,导致串色、脱色;使用劣质洗涤剂,损害衣服质量;洗前不履行告知义务,遇到问题推卸责任。美容美发业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美容店不具备医疗资质,从业人员也未接受正规的技能培训;美容产品质量低劣;美容广告夸大其辞、虚假宣传。另外,在洗染业发现预付消费的投诉直接拉高投诉量,如温州“象王”洗涤公司突然关门,导致在其公司洗衣服的顾客衣服无法取回,持有该卡的消费者苦于无法消费,纷纷投诉。由于许多单位将“象王”洗涤公司的洗涤卡作为福利发放员工,导致群体性投诉。在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中,预付式消费较为流行,并设立了许多格式条款,但由于服务没有达到所承诺的效果,消费者想退卡往往被拒绝,或额外加价、未予优惠折扣、经营者更换拒绝使用等问题成为投诉的新热点。

  ——邮政服务投诉日渐攀升,行业标准形同虚设

  2008年,全省共受理处理邮政服务投诉653件,比上年增长18.29%。个别地区呈翻倍增长的态势,如舟山地区比上年增长4.6倍。邮政服务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邮寄物品迟延交付、毁损、丢失;快递公司延误时间,物品损坏、丢失,快递公司推脱责任,赔偿金额显失公平引发纠纷较多;未寄达目的地,邮件被冒名签收;邮购服务单位代收货款,但却不承担相关责任;五是快递公司强制消费者先签字后验货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商品高速流通带来邮政物流的增长,快递和速递行业的迅猛发展引发日趋高涨的投诉;快递行业经营者鱼龙混珠,快递门槛没有严格的规定,许多小型快递公司并没有严格的投送规范,许多投递员都是临时招聘,因此对所送的快递物品缺乏责任心,遗失、损坏、乱收费、乱递送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且这些快递公司由于没办法在全国各地设立网点,致使托运的货物被多次的转托等,快递行业的不规范引发了消费者和快递行业的矛盾;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虽然对快递的服务时限、单件重量、赔偿等作了规定, 但因为该标准不是强制性的,即使经营者违反了该标准也没有相应的措施。为此,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进行适度消费、理性消费、责任消费、文明消费,坚决反对消费浪费、消费迷信、消费炫富、消费畸形,积极承担起消费者应有的社会责任。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因质量等问题,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应该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应的证据,通过以下五种途径进行解决:一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五是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千万不要因为维权手续繁琐等原因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纵容经营者的不法行为;同样也不能维权心切而采取过激的维权方式,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在维权过程中,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所采取的维权行为要有理有节,做个理性、文明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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