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中国“上路”

2009-02-04 09:58阅读:80

作者 : 未知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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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前,位于广东江门的两家互不相干的企业——北街糖厂和纸浆厂,在周恩来总理的撮合下走到了一起,成立了“江门甘蔗化工厂”,利用蔗渣造纸、制纸板,利用糖蜜制酒精、酵母,利用甜菜废丝制颗粒粕饲料,糖厂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占到了总产值的18%~20%。 

  如今,这家企业——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是我国最大的甘蔗综合利用基地,也是我国糖纸行业首家上市公司。甘蔗综合利用的深度已经达到四级,居全国甘蔗综合利用的最高水平,成为全国首尝循环经济甜头的企业。 

  50年后,2009年1月1日,《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循环经济在中国正式“上路”。 

  围绕“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目标,如今,全国化工、轻工、电力、煤炭、机械、建材等行业的近4000家企业正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地开展循环经济的实践探索。 

  淮矿与鞍钢的故事 

  瓦斯是煤炭行业的大敌,由瓦斯爆炸引起的矿难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威胁之一。 

  据统计,我国国有煤矿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占总矿井数的46%,每年因瓦斯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达2000人以上。仅最近15年,因瓦斯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约占煤炭行业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的30%~40%,占重大事故的70%~80%,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亿元。
  
  然而,在“中华环境友好型煤炭企业”淮南矿业集团,昔日的瓦斯事故重灾区已经演变为和谐安全的矿区。瓦斯在这里“化敌为友”,变废为宝,得到了充分利用。

  与其他矿区不同,在淮南矿业作业区,分布着11座瓦斯储配站,输配能力23万立方米。从矿井里抽上来的瓦斯通过管道被送到42500户家庭,成为生活用气,而总用户规模还可扩大到10万户。此外,淮南矿业还建成了8座发电站,总装机规模为24232千瓦时,全年累计发电4764.6万千瓦时,电站的余热还为2.8万平方米的办公楼提供冬季采暖。 

  更为神奇的是,淮南矿业的5个矿井瓦斯利用项目,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成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与外方的CDM购买协议已正式签署,个别项目已开始创收。 

  类似的故事还发生在鞍钢集团。2007年,鞍钢废气全部吃掉(零排放),转炉煤气回收11.77亿立方米,余热蒸汽回收相当于75.3万吨标煤;钢铁渣及除尘回收的含铁物料利用率100%;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6.5%;粉煤灰利用率达45%左右。 

  据介绍,在过去的几年中,鞍钢大力建设水循环系统,先后新建和改造多处污水处理厂,原先直接排入大河的工业废水,经处理符合要求后重新投入生产。 

  2006年夏天,鞍钢西部500万吨精品板材项目建成投产,并没有向国家申请一处新水源,其生产用水全部由鞍钢老区节约而来。去年以来,鞍钢在钢产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每小时耗新水反而减少了2000多吨,实现了从“增钢增水”、“增钢不增水”到“增钢减水”的历史性跨越。去年吨钢耗新水比2001年降低12.2吨,降幅达67%。 

  “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不仅面临因人口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而来自消费环节的大量废物问题,更面临由于经济高速增长中生产经营粗放、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低、污染产生排放严重所引发的资源环境问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循环经济立法起草小组组长冯之浚表示,发展循环经济有助于解决能耗物耗过高、资源浪费严重、前端减量化潜力大的问题,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 

  第一法则:减量化 

  “循环经济立法的重点,就是要着力解决能耗高、污染重、影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对本报记者说。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在资源总量方面,现已查明的石油储量仅占世界1.8%,天然气占0.7%,铁矿石不足9%,铜矿不足5%,铝土矿不足2%。在人均资源量方面,我国人均矿产资源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人均耕地、草地资源约为1/3,人均水资源约为1/4,人均森林资源约为1/5,人均能源占有量约为1/7,其中人均石油占有量仅为1/10。 

  但与此同时,我国资源利用效率相对低下。目前我国钢铁、电力、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20%左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5%至25%左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木材综合利用率为6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 

  孙佑海认为,我国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的大量产生,与目前的资源利用方式和水平有直接关系。据测算,如用矿石炼钢,能耗为1.11吨标煤/吨钢,而用废钢炼钢,能耗仅为0.2吨标煤/吨钢。利用废钢炼钢,可减轻空气污染88%,减轻水质污染76%。 

  冯之浚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循环经济立法遵循“减量化是循环经济第一法则”的要求,重点强调“减量化”。 

  事实上,早在10年前,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解振华就表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经济增长方式粗放,“我国单位资源的产出水平只相当于美国的1/10,日本的1/20,德国的1/6。撇开经济结构和汇率的影响,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是不争的事实。” 

  解振华是国内最早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少数几个关键人物之一。据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王新程介绍,“1998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积极推动由‘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经过探索、研究和实践,循环经济的内容得到了丰富和发展,逐步成熟并完善。”

  2008年12月19日,在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座谈会上,解振华表示,短短几年间,循环经济从理念逐步变为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较快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当前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还不健全,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财税和金融政策还不完善,投入严重不足,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不够,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和统计制度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没有形成等,需要逐步加以研究解决。 

  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目前全国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已有178家,主要分布在能源、化工、冶金、造纸等行业。化工、轻工、电力、煤炭、机械、建材等行业,有近4000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以努力实现废物的最小化、资源的最大化、终极处置的无害化。仅辽宁省就有500多家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了审核方案。仅此一项,每年就新增经济效益16亿多元,减排二氧化碳等污染物5万多吨。 

  此前,在北京召开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座谈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李勇也透露,在增值税方面,从明年1月1日起,对销售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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